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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嘉盛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虎门大宁分公司(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时间:2019-06-20 11:09:15 浏览次数:

东莞嘉盛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虎门大宁分公司(一期)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建设单位:东莞嘉盛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虎门大宁分公司

建设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大宁大板地厂房A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嘉盛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虎门大宁分公司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大宁大板地厂房A栋(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2°48′33.46″,东经113°43′21.14″),占地面积1310平方米,建筑面积393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7万元,主要从事模组、电源、成品灯具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模组140万个、电源140万个、成品灯具20万支。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22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虎门分局批出《东莞嘉盛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虎门大宁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号:东环建〔20192424号。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与20192月开工建设,20194月竣工,并开始组织和启动验收工作。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的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东莞嘉盛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虎门大宁分公司(一期)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因1台备用发电机(450kw)已封存暂停使用,故此发电机不包括在本次验收范围中。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1台备用发电机(450kw)已进行封存暂停使用,其余工程组成、产品方案及服务规模、原辅材料及设备使用情况等符合《东莞嘉盛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虎门大宁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东环建〔20192424号)的内容,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CODCrBOD5SSNH3-N,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管网引入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点胶、含浸、烘干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VOCs。项目将点胶、含浸、烘干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并在点胶、含浸、烘干工序工作点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排气筒高空排放。设施处理风量为11000m3/h,排气筒高度为20m,治理工艺为:点胶、含浸、烘干工序废气收集设施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装置离心风机排放烟囱达标排放。

项目焊锡、回流焊、波峰焊工序中使用无铅锡丝进行焊接,会产生少量焊锡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锡及其化合物。项目在焊锡、回流焊、波峰焊工序上方设有及其装置对其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设施处理总风量为7000m3/h,排气筒高度分别为18米,治理工艺为:焊锡、回流焊工序废气收集设施离心风机排放烟囱达标排放;焊锡、波峰焊工序废气收集设施离心风机排放烟囱达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普通加工机械运行、机械通风设备运行、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使用中加强设备的保养维护,加强管理,以有效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2、废气

项目点胶、含浸、烘干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点胶、含浸、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收集后经紫外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时段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焊锡、回流焊、波峰焊工序中使用无铅锡膏、无铅锡丝进行焊接,会产生少量焊锡废气,主要成分为锡及其化合物,经收集后高空排放,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的等措施,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五、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认为东莞嘉盛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虎门大宁分公司(一期)建设项目落实了(东环建〔20192424号)提出的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中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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