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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超雄家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来源: 时间:2019-01-18 11:21:38 浏览次数:

东莞超雄家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建设单位:东莞超雄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百花洞村北围街18-1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超雄家具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百花洞村北围街18-1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22°55′6.28″,东经113°48′3.99″项目占地面积43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主要从事木制家私、展柜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木制家私45套、展柜450。(生产设备审批建设情况详见该环境影响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项目委托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201807月编制完成了《东莞超雄家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并取得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大岭山分局的审批意见(东环建〔20185435);本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188月开工建设,201811月竣工,建成后投入试运行,开始组织和启动验收工作;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处罚等不良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3.5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东莞超雄家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项目年产木制家私45套、展柜450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工程组成、产品方案及服务规模、原辅材料及设备使用情况等符合《东莞超雄家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东环建〔20185435)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不外排)及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水。

1、生产废水分为喷漆水帘柜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喷淋用水、打磨工序用水:

项目喷漆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定期更换,更换后的水帘柜废水经零星废水收集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定期更换,更换废水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打磨工序配套的水喷淋装置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2、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市政管网引至东莞市大岭山连马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喷漆、晾干、粘合、组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开料、刨板、干砂、抛光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

1、项目喷漆、晾干、粘合、组装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进行,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总VOCs该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水喷淋+紫外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一体塔处理,治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11米,设施处理风量为36000m³/h,处理工艺为:喷漆、晾干、粘合、组装工序废气→集气罩→风机→喷淋塔→紫外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离心风机→达标排放

2、项目抛光打磨工序产生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采用水喷淋装置处理,然后由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11米,风机风量为20000m³/h处理工艺为:抛光打磨粉尘→风机→水喷淋装置→风机→达标排放

3、项目开料、刨板、干砂工序产生的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由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6米,设施处理风量为22000m³/h处理工艺为:开料、刨板、干砂工序废气→吸尘罩→吸尘管道→脉冲布袋除尘器→风机→达标排放

4、项目焊接过程产生少量焊接烟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在焊接工位附近设置集气装置对工位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经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16米,风机风量为10000m³/h处理工艺为:焊接烟尘→集气装置风机→达标排放。

5、项目少量未经集气罩或集气管道收集到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无组织排放,产生量极少,不会对周边大气产生明显影响。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车间各工艺设备及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生产车间采取合理的安装,合理布局噪声源,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减震底座进行降噪处理,噪声较大的工序避免在夜间操作,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结构。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木材边角料(主要为木糠、木屑)、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玻璃碎屑等,经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产过程中使用完的废油漆罐、喷漆及捞渣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油漆渣,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换的废活性炭,已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181212日至20181213日项目委托东莞市四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噪声”进行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负荷达85%以上,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工况要求。20181228日至20181229日项目委托广东悦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废气”进行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负荷90%~95%,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工况要求。根据东莞市四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超雄家具有限公司噪声验收检测报告》(SF18120066、广东悦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超雄家具有限公司废气验收检测报告》(YX20180318),本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

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喷漆水帘柜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定期更换,更换废水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零星废水处理公司处理打磨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东莞市大岭山连马污水处理厂处理。本次验收未对废水进行验收监测。

(二)废气

项目喷漆、晾干、粘合、组装工序废气中总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第时段标准要求。

抛光打磨工序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开料、刨板、干砂工序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焊接工序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喷漆、晾干、粘合、组装工序无组织废气中总VOCs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开料、刨板、干砂、抛光打磨、焊接工序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已设置规范的一般固废暂存场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木材边角料(主要为木糠、木屑)、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玻璃碎屑等,经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项目已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生产过程中使用完的废油漆罐、喷漆及捞渣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油漆渣,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换的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生活垃圾避雨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五、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认为东莞超雄家具有限公司总体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东环建〔20185435)提出的要求,符合三同时政策,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同意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

 

 

七、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的网络链接

验收报告:https://pan.baidu.com/s/14gUIJkgEX-OHDw9WEVbDyA提取码3m0q

验收意见:https://pan.baidu.com/s/1smCVLghzX95aYDhVr7mlIQ提取码u3vp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联系人:小姐

电子邮件:2322637148@qq.com

电话:17876252748

起止时间:20190118日至0218日,共20个工作日

 

 

东莞超雄家具有限公司

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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