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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令特电子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时间:2020-11-09 14:36:15 浏览次数:

东莞令特电子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建设单位:东莞令特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北栅东坊凤凰路66号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令特电子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北栅东坊凤凰路66号(北纬22°50′36.45″,东经113°43′4.99″),占地面积7925.22平方米,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东莞令特电子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建设项目总投资2280万美元,主要从事压敏电阻、传感器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压敏电阻12.5亿个、传感器375万个。
    第三次扩建项目具体扩建内容为:新增965万美元进行第三次扩建,新增一批生产设备;产品种类保持不变,产量增加,部分生产工艺发生改变,增加流延、辊轧、印银等工序,其它工艺不变,原辅材料也相应增加;第三次扩建后项目员工人数为512人,增加55人;废气治理设施及废水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且第三次扩建环评仅对扩建的传感器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进行分析,MLV线和TMOV线不发生变化,只对废气和废水进行升级改造。第三次扩建项目拟设置的主要设备详见验收监测报告表。
    第三次扩建建设项目分期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已经完成,主要设备有:成型机16台、箱式排胶炉18台、隧道排胶炉3台、烧结炉35台等(详见验收监测报告),尚有注塑工序未建设完成,外发,其余尚有球磨机6台、搅拌机4台、箱式排胶炉9台、自动涂装机3台、涂装预热炉8台、烧结炉8台、烘干炉14台、400kW发电机1台、500kW发电机1台等未建设完成,作为后期建设。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06年10月24日取得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复意见》(报告表2006年2901号);于2008年10月17日进行迁扩建,并取得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复意见》(报告表2008年2740号),于2009年5月25日取得了《东莞令特电子有限公司环保验收意见》(东环建〔2009〕30409号);于2015年10月13日取得了《关于东莞令特电子有限公司(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虎)〔2015〕329号),并于2016年7月28日取得了《关于东莞令特电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东环建〔2016〕6546号);于2017年2月21日取得了《关于东莞令特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17〕2557号),于2018年12月7日取得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4419712010000023),并于2019年4月2日取得了《关于东莞令特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一期)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东环建〔2019〕4595号);于2019年5月27日取得了《关于东莞令特电子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19〕7908号),于2019年12月19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19006614882428001U)。
    第三次扩建建设项目分期建设,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19年6月18日开工建设,2019年11月28日竣工,建成后进行调试,并开始组织和启动验收工作。
    (3)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2000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美元,占总投资的2.3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一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建设完成的设备均不包含在本次验收范围中。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基本符合《东莞令特电子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东环建〔2019〕7908号)有关要求,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切割废水:切割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补充损耗水量约为30m3/a。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24883.2t/a,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
    清洗废水:本次扩建不涉及废水产生量的增减,仅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产生量及排放口不变。清洗球磨机、喷雾造粒机过程中会产生废水,产生量约为16t/d(4800t/a)。清洗废水不加添加剂,主要污染物为COD、BOD、SS等。项目一期采用“混凝沉淀+砂滤+炭滤”处理工艺对清洗废水进行处理,且建有中水处理设施,即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砂滤+炭滤”处理后,50%(8t/d)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剩余50%(8t/d)再经“精滤+超滤”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的标准回用于清洗工序、水喷淋塔。
    (二)废气
    流延、排胶、印银、烘银、烧银工序有机废气:烧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风机收集总风量为36000m3/h,排气筒高度25m,排放口编号FQ-00004;流延、排胶、印银、烘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风机收集总风量为28000m3/h,排气筒高度25m,排放口编号FQ-00009。
    老化、Castle、端银、烘干、烧银、喷玻璃、烧玻璃、二次烧银、固化、排胶、点胶、溶剂清洗、灌胶、烘烤等工序有机废气:灌胶、烘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风机收集总风量为6000m3/h,排气筒高度25m,排放口编号FQ-00002;点胶、烘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风机收集总风量为7000m3/h,排气筒高度25m,排放口编号FQ-00003;TMOV线的排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旋流板喷淋塔”、MLV线排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与烧银、烧玻璃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收集后引至同一套“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风机收集总风量为36000m3/h,排气筒高度25m,排放口编号FQ-00004;溶剂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风机收集总风量为41000m3/h,排气筒高度25m,排放口编号FQ-00005;封装的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风机收集总风量为15000m3/h,排气筒高度25m,排放口编号FQ-00006;Castle、老化、端银、烘干、喷玻璃、二次烧银、固化、灌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风机收集总风量为28000m3/h,排气筒高度25m,排放口编号FQ-00009。
    (三)噪声
    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车间机械通风运行和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不良品(约为0.05吨/年)。项目一期已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规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不良品经分类收集后交广东佰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面积为25 m2,做到可防漏、防雨、防风等。不良品分类贮存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门口外部挂有一般固体废物警示牌和一般固体废物标识牌,内部墙面均贴有相应的一般固体废物标识牌,并挂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
    危险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擦拭纸(HW49,约为0.01吨/年)、废活性炭(HW49,约为5吨/年)。项目一期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按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面积约为15m2,做到可防腐、防渗、防漏、防雨、防风等。门口外部挂有危险废物警示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危险废物标识牌等。各类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区域,底部设有防泄漏围堰,内部墙面均贴有相应的危险废物标识牌,并挂有危险废物台账。
    生活垃圾: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悦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编号:YX20190986、YX20201112),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清洗废水排放口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要求。
    清洗废水回用水取样口所测项目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要求。
    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切割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不需要监测,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气
    灌胶、烘烤工序废气排放口(FQ-00002)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限值第Ⅱ时段标准要求。
    点胶、烘烤工序废气排放口(FQ-00003)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限值第Ⅱ时段标准要求。
    烧银、烧玻璃、排胶工序废气排放口(FQ-00004)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限值第Ⅱ时段标准要求。
    溶剂清洗工序废气排放口(FQ-00005)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限值第Ⅱ时段标准要求。
    封装的固化工序废气排放口(FQ-00006)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限值第Ⅱ时段标准要求。
    排胶、印银、烘银、流延、老化、Castle、端银、烘干、喷玻璃、二次烧银、固化、灌胶工序废气排放口(FQ-00009)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限值第Ⅱ时段标准要求。
    (三)噪声
    厂界东、南、西、北侧外1米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广东佰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分别委托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按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员工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分类收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收集后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经上述处理后,固体废物不外排,不需要进行监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对验收检测报告核算,项目一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符合环评报告表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一期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令特电子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建设项目一期在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同意东莞令特电子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建设项目一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完善生产废水回用量的台账,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记录。
    (二)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和固体废物的妥善存贮,污染因子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三)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对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项目一期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四)后续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应主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单位、技术专家、群众等。
    七、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的网络链接
    验收报告:https://pan.baidu.com/s/1gSQX4DfqZy6i3IjoGBUz2g提取码yun4
    验收意见:https://pan.baidu.com/s/104MTQZKmGEIMpD_co-IoTg提取码3c1i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联系人:杨小*
    电子邮件:2322637148@qq.com
    电话:17876252748
    起止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2月4日,共20个工作日。


东莞令特电子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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