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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瑞泰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时间:2020-12-21 14:53:48 浏览次数:

东莞市华瑞泰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建设单位:东莞市华瑞泰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捷南路854号1栋501室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华瑞泰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捷南路854号1栋501室(北纬22°47′42.73″,东经113°41′47.32″),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项目一期总投资80万元,主要从事触摸屏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触摸屏48万个。
    项目本次改扩建的具体内容为:产品种类有所改变,生产产品由“手机保护膜”转变为“触摸屏”;生产工艺有所改变,新增丝印、贴合等生产工序;法定代表人由“王文”变更为“周彦彬”;生产设备有所改变,项目圆刀机、模切机等设备数量有所减少,新增丝印机、总成贴合机等设备;员工人数、建筑面积有所改变;建设地点、经营范围等保持不变。
改扩建建设项目分期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已经完成,主要设备有:丝印机3台、圆刀机2台、模切机4台、覆膜机1台等(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尚有厂区雨水收集系统以及全自动组装机1台、丝印机2台、模切机4台等未建设完成,作为后期建设。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年7月20日取得了《东莞市华瑞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为:202044190100008698;于2020年7月21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441900MA521C9469001Z;于2020年10月15日取得了《关于东莞市华瑞泰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0〕13037号);于2020年11月24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变更,登记编号:91441900MA521C9469001Z。
    改扩建建设项目分期建设,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0年10月22日开工建设,2020年11月24日竣工,建成后进行调试,并开始组织和启动验收工作。
    (3)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占总投资的7.75 %。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一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建设完成的设备均不包含在本次验收范围中。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基本符合《东莞市华瑞泰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东环建〔2020〕13037号)有关要求,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一期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未建设完成,故雨水暂未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486吨/年,该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丝印工序有机废气:丝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紫外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风机收集总风量为9000 m3/h,排气筒高度25 m,排放口编号FQ-00001。未被收集到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机械通风,未收集部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三)噪声
    噪声主要为普通加工机械、空压机以及机械通风设施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约为0.2吨/年)和边角料(约为1吨/年)。项目一期已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规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经分类收集后交东莞市莞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面积为36 m2,做到可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分类贮存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贮存场所外部挂有一般固体废物警示牌和一般固体废物标识牌,内部墙面均贴有相应的一般固体废物标识牌,并挂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
    危险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油墨罐(HW49,约为0.003吨/年)、废抹布(HW49,约为0.02吨/年)以及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HW49,约为0.202吨/年)、废UV灯管(HW29,约为0.004吨/年)。项目一期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按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面积约为10.8m2,做到可防腐、防渗、防漏、防雨、防风等。门口外部挂有危险废物警示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危险废物标识牌等。废油墨罐、废抹布、废活性炭、废UV灯管分类贮存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区域,底部设有防泄漏围堰,内部墙面均贴有相应的危险废物标识牌,并挂有危险废物台账。
    生活垃圾: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悦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编号:YX20201493),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二)废气
    丝印工序废气排放口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Ⅱ时段标准要求。
    丝印工序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生产车间门外1米处无组织废气监控点所测项目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中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要求。
    (三)噪声
    厂界西北、东北、东南、西南侧外1米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东莞市莞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分别委托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按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员工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分类收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收集后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经上述处理后,固体废物不外排,不需要进行监测,项目一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对验收检测报告核算,项目一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符合环评报告表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一期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市华瑞泰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在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同意东莞市华瑞泰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和固体废物的妥善存贮,污染因子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二)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对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项目一期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三)后续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应主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
    九、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的网络链接
    验收报告:https://pan.baidu.com/s/1SGur7saWM_ZD8dKIbb-rlA提取码:3nr8
    验收意见:https://pan.baidu.com/s/16R3sY6KPE4-IzgfZXjkF5g提取码:i5p5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联系人:杨小姐
    电子邮件:2322637148@qq.com
    电话:17876252748
    起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18日,共20个工作日。


东莞市华瑞泰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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