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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振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时间:2020-12-09 15:32:32 浏览次数:

东莞市振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建设单位:东莞市振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怀德社区大禾横坑厂区6号(一厂区)、东莞市虎门镇怀德社区大禾松岗厂区6号(二厂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振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一厂区位于东莞市虎门镇怀德社区大禾横坑厂区6号(北纬22°50′21.53″,东经113°44′0.58″),占地面积9034.5平方米,建筑面积9980平方米,总投资1890万元,主要从事金属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压铸件342万件、机加工件5.4万件。二厂区位于东莞市虎门镇怀德社区大禾松岗厂区6号,占地面积为7310.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6798平方米,总投资3600万元,主要从事金属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天线组件18万件、小五金件450万件。
    改扩建项目具体内容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由“东莞市振亮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东莞市振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由“产销、研发:五金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变更为“研发、技术转让、生产、销售:天线、射频器件、光电子器件、电子产品、馈线、电器配件、五金配件、塑胶配件、新能源设备及其配件、模具、安防设备及其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厂区产品种类发生变化,工艺流程发生变化,撤销原有贴膜、喷漆等工序,增加压铸件生产工艺;一厂区原辅材料发生变化;一厂区增加压铸机、除油清洗线;一厂区烤粉、移印/丝印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增设二厂区。
    改扩建项目分期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已经完成,一厂区主要设备有:抛丸机1台、烘干隧道炉1台、前处理线1条、喷粉柜5个等(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尚有拉丝机1台、磁力研磨机1台、冷室压铸机1台等未建设完成,作为后期建设。二厂区主要设备有:石头研磨机1台、磁力研磨长方形机1台、清洗槽11个、自动焊接机(RBT) 1台等(详见验收监测报告),尚有贴膜机1台、台式钻床9台、砂光机1台、拉丝机1台等未建设完成,作为后期建设。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4年12月25日取得了《关于东莞市振亮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14﹞2974号),并于2015年3月4日取得了《关于东莞市振亮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东环建﹝2015﹞0616号);于2019年12月11日取得了《关于东莞市振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19〕24527号);于2020年6月23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441900665045537H001Z。
    改扩建项目分期建设,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19年12月18日开工建设,2020年03月13日竣工,建成后进行调试,并开始组织和启动验收工作。
    (3)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54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万元,占总投资的1.68 %。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一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建设完成的设备均不包含在本次验收范围中。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基本符合《东莞市振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东环建〔2019〕24527号)有关要求,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厂区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6750吨/年,该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
    压铸冷却水:压铸冷却水在设备内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冷却水,补充水量约为36吨/年。
    粉尘废气喷淋水:粉尘喷淋水循环过程中会有少量损耗,定期补充和打捞沉渣,不外排,补充水量为120吨/年。
    研磨废水:研磨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无需添加任何的药剂。砂粒循环使用,磨损较少,故无需更换。研磨废水产生量约为3.9吨/年,经固定收集装置回收后交东莞市盛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不外排。
    除油清洗废水:除油、清洗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除油、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63.504吨/年,经固定收集装置回收后交东莞市盛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不外排。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废水: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新鲜水,需定期更换,废水产生量约为18.0吨/年,经固定收集装置收集后交东莞市盛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不外排。
    (二)废气
    熔化、压铸工序废气:熔化、压铸工序产生的金属烟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高空排放,风机收集总风量为5000 m3/h,排气筒高度18 m,排放口编号FQ-00007。
    去毛刺工序废气:去毛刺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风机收集总风量为3000 m3/h,排气筒高度20 m,排放口编号FQ-00009。
    喷粉工序废气:喷粉过程在喷粉柜内进行,喷枪喷出的粉末大部分附着到工件表面上,未附着在工件上的粉末经粉末回收装置(滤芯回收系统)截留并收集至回收装置,最终回用于喷粉工序,即绝大部分粉末最终均附着在工件表面上,极少部分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5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风机收集总风量为20000 m3/h,排气筒高度均大于15 m,排放口编号分别为FQ-00003、FQ-00004、FQ-00005、FQ-00008、FQ-00010。
    烤粉工序有机废气:烤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2套“水喷淋+紫外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风机收集风量分别为3000 m3/h,排气筒高度分别为18 m、22 m,排放口编号分别为FQ-00001、FQ-00002。
    移印、丝印、烘烤工序有机废气:移印、丝印、烘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水喷淋+紫外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风机收集总风量为10000m3/h,排气筒高度24 m,排放口编号FQ-00006。
     (三)噪声
    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车间机械通风运行和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约为0.9吨/年)以及水喷淋装置产生的沉渣(约为0.5吨/年)。项目一期已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规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废包装材料、沉渣经分类收集后交东莞市翔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面积为20.51 m2,做到可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废包装材料、沉渣分类贮存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贮存场所外部挂有一般固体废物警示牌和一般固体废物标识牌,内部墙面均贴有相应的一般固体废物标识牌,并挂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
    危险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原料罐(HW49,约为0.001吨/年)、废抹布(HW49,约为0.01吨/年)以及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HW49,约为0.4吨/年)。项目一期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按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面积约为17.25 m2,做到可防腐、防渗、防漏、防雨、防风等。门口外部挂有危险废物警示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危险废物标识牌等。废原料罐、废抹布、废活性炭分类贮存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区域,底部设有防泄漏围堰,内部墙面均贴有相应的危险废物标识牌,并挂有危险废物台账。
    生活垃圾: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二厂区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五)废水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20898吨/年,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
    研磨清洗废水:研磨过程中需要加入少量的清水,再置于清洗槽中进行清洗,添加少量的清洗剂,清洗后经隧道炉烘干或甩干机甩干水分,此过程会产生研磨清洗废水。砂粒循环使用,磨损较少,故无需更换。研磨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14.6吨/年,经固定收集装置回收后交东莞市盛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不外排。
    (六)废气
    开料、机制加工成型等工序金属碎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或工位附近,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定期清扫金属碎屑,加强车间机械通风,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组装工序焊接废气:组装工序产生的焊接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高空排放,风机收集总风量为20000 m3/h,排气筒高度均为30 m,排放口编号FQ-00011、FQ-00013。
    厨房油烟:厨房油烟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风机收集总风量为5000 m3/h,排气筒高度16 m,排放口编号FQ-00012。
    (七)噪声
    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车间机械通风运行和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八)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金属碎屑及边角料(约为9吨/年)、废包装材料(约为0.9吨/年)、锡渣(约为0.045吨/年)。项目一期已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两个规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锡渣经分类收集后交东莞市翔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面积分别为20.92 m2、40 m2,做到可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锡渣分类贮存在两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贮存场所外部挂有一般固体废物警示牌和一般固体废物标识牌,内部墙面均贴有相应的一般固体废物标识牌,并挂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
    危险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原料罐(HW49,约为0.001吨/年)。项目一期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废原料罐经收集后委托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按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面积约为12.63 m2,做到可防腐、防渗、防漏、防雨、防风等。门口外部挂有危险废物警示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危险废物标识牌等。废原料罐贮存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区域,底部设有防泄漏围堰,内部墙面均贴有相应的危险废物标识牌,并挂有危险废物台账。
    生活垃圾: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悦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编号:YX20200167、YX20200307),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一厂区、二厂区)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一厂区压铸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冷却水,不外排,故不需监测。
    一厂区粉尘废气喷淋水定期补充和打捞沉渣,不外排,故不需监测。
    一厂区研磨废水经固定收集装置回收后交东莞市盛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不外排,故不需监测。
    一厂区除油清洗废水经固定收集装置回收后交东莞市盛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不外排,故不需监测。
    一厂区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新鲜水,需定期进行更换,经固定收集装置收集后交东莞市盛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不外排,故不需监测。
    二厂区研磨清洗废水经固定收集装置回收后交东莞市盛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不外排,故不需监测。
    (二)废气
    一厂区烤粉工序废气排放口(FQ-00001、FQ-00002)所测项目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一厂区熔化、压铸工序废气排放口(FQ-00007)所测项目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要求。
    一厂区喷粉工序废气排放口(FQ-00003、FQ-00004、FQ-00005、FQ-00008、FQ-00010)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一厂区移印、丝印、烘烤工序废气排放口(FQ-00006)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Ⅱ时段标准要求。
    一厂区去毛刺工序废气排放口(FQ-00009)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二厂区开料、机制加工成型等工序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或工位附近,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故不需监测。
    二厂区组装工序废气排放口(FQ-00011、FQ-00013)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二厂区厨房油烟废气排放口(FQ-00012)所测项目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一厂区厂界东、南、西、北侧外1米处噪声,二厂区厂界南、西、北、东侧外1米处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一厂区、二厂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东莞市翔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一厂区、二厂区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分别委托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按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一厂区、二厂区员工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分类收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收集后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经上述处理后,固体废物不外排,不需要进行监测,项目一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对验收检测报告核算,项目一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符合环评报告表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一期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市振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在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同意东莞市振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和固体废物的妥善存贮,污染因子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二)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对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项目一期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三)后续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应主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
    九、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的网络链接
    验收报告:https://pan.baidu.com/s/1rROHEUbwcx9scPhbGxbcMg提取码2y5p
    验收意见:https://pan.baidu.com/s/1-irEdr7ingnZ_bhfpUuZ9w提取码07sy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联系人:杨小*
    电子邮件:2322637148@qq.com
    电话:17876252748
    起止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1月7日,共20个工作日。


东莞市振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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